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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招办提醒:自考用两种颜色笔答卷算违纪

2006-10-26  

自考整专业
    内容提要:考生答题时,不得同时使用两种颜色的笔或两种笔迹作答,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200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29日进行。10月24日,沈阳市招考办通过本报特别提示广大考生,使用两种颜色的笔或两种笔迹作答按违纪处理。

  第一科提前40分钟入场考前,考生应到助学单位或报名地点领取考试考点考场信息通知条。也可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查询相关信息。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学校地址、乘车路线等情况。

  考试当天,证件用品要带齐。考生每科考试都要携带准考证和蓝色或黑色碳素笔、钢笔、圆珠笔等考试用具。考生考前如丢失准考证,请提前到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使用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10月28日上午第一科考试,考生需提前40分钟进入考场,以后每科考试需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前20分钟,接受指纹采集。指纹采集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找不到考场请拨96130

  考试期间,市、区招考委将选派巡视员、监察员对考试进行巡查,市招生考试联络员也将对考试进行“飞行检查”。此外,市招考办专门设立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22700621,考生也可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上的“招考工作投诉信箱”(zktssyzsks.com)或“招考工作监督投诉”专栏,对本次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投诉。

  考试期间,市招考办继续开通全国首个考试应急服务电话96130,考生若遇找不到考点学校、记不清考试时间或其他与考试有关的应急求助情况等,可使用辽宁移动通信号段的手机(神州行用户除外)拨打96130考试应急服务电话。

  两种笔迹答题算违纪

  考生答题时,不得同时使用两种颜色的笔或两种笔迹作答,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除“高等数学”科目外,有计算要求的科目可以使用不带程序储存功能和信息储存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穿着国家机关统一发放的制服参加考试。市招考办将利用现代技术辅助考试管理,使用电子监控系统对考点、考场进行市、区、校三级联网监控,并全程录像,考生如违反考试有关规定,招考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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