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0
为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25周年,总结自学考试工作取得的成果,加强自学考试文化建设,展示自考生风采,宣传本市自学考试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在全市开展天津市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25周年暨自考文化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学考试——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服务。
二、活动主办单位
天津市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25周年暨自考文化节活动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三、活动内容
1、文化节开幕式
召开纪念表彰大会,回顾我市自学考试工作开展25年来取得的成果,总结在新形势下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绩,明确今后我市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的思路、任务、目标;表彰在自学考试战线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2、自考论坛
根据自考文化节活动主题,组织自考工作者撰写论文,举办报告会,并将优秀论文集结成册出版。
3、纪念画册
策划、出版纪念画册,反映自考创立25年来我市自学考试工作取得的成绩,特别是近五年来我市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并向社会公开征集反映自学考试25周年发展历史的照片和其它资料。
4、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为充分体现自考文化节活动的多样性、教育性和广泛性,市自考办和各有关单位还将举办自考生才艺展、自考风采征文、自考知识问答、自考沙龙、名家讲座等系列活动。
5、文艺汇演
组织自考生和自考工作者举办文艺节目汇演,以丰富多样的形式,积极向上的内容,充分展示自考生的风采。
6、文化节闭幕式及学位授予仪式
总结自考文化节活动的开展情况,并由有关领导和主考校校长为自考毕业生中学位获得者的代表授予学位。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天津市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25周年暨自考文化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和组织文化节期间各项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
五、组织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考文化节活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本次活动的契机,总结经验、促进发展,达到向社会宣传自考、扩大自学考试声誉的目的。
2、各单位成立自考文化节活动领导小组,主考校和助学单位由分管自考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负责人。要有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并与市自考文化节办公室加强工作联系。
3、各单位要根据市自考文化节的各项活动安排,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制定本单位自考文化节活动方案。 在自考文化节活动中,应把育人放在首位,各项活动要内容健康、形式多样、格调高尚,有助于提高自考生的综合素质。助学单位在组织活动时以不影响正常教学为原则。
4、本次自考文化节活动面向全市自考生和自考工作者,内容丰富、时间较长,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根据市自考文化节活动的安排与时间要求按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好各项活动,并组织好本单位的纪念活动。
六、其他有关问题
1、各单位应于10月31日前向市自考办报送本单位自考文化节领导小组名单和本单位文化节活动方案。
2、市自考文化节办公室电话:23948036、23016660 传真:23957575
联系人:葛鸿贵、王少军、赵尔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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