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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10位自考生获奖励基金

2008-12-19  

自考整专业

  12月13日,来自全国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队的210名自考生齐聚一堂,他们互不相识,却像老同学见面一样有说有笑,每个人胸前佩戴大红花,脸上充满喜悦。

  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20周年之际,全国考办召开了纪念大会,并对优秀自考生进行了表彰。受表彰的自考生是各地自考生的优秀代表,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奖励。

  记者从大会上了解到,自考制度创建近30年来,已为社会培养800余万本、专科毕业生,累计1.87亿人次参加学习,另有1200万人获得各类非学历教育证书。这项没有种族、职业、身体条件等限制的开放教育形式,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批优秀自考生在各条战线上创出佳绩。西藏自考生扎西桑珠,自考藏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撰写多篇教学论文,译著8部,被评为2007年全国优秀教师。王振敏是天津一位农民,自考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带领村民参加自考。梁建国是一位解放军,自考航空工程机务维修专业本科,机务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辽宁自考生张国庆,高三时一场车祸夺去了他行走的权利,从此,他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自学英语专业专、本科课程,并在2006年以403分的成绩,成为大连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部第一个残疾学生。安徽自考生尹波,中专毕业后经过自考计算机应用专业专、本科课程,目前已考取安徽知名高校在职研究生,因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甘肃自考生周晶,自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先后有3种药物的研究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发表多篇论文。

  据了解,我国的自学考试制度已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1981年,我国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形式。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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