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自考科长袁建凌 精神家园的守望者

2006-07-12 09:09    法制日报

    内容提要:1994年进入检察机关时,她的法律知识几乎是空白,为了增强自己的法律素质,她先后参加了法律自考大专和本科段的学习,在艰苦顽强地坚持了八年后,她终于拿到了自学考试法律本科文凭。

  今年43岁的袁建凌是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她看上去朴实无华,属于那种走进人群就再也难以区分出的“路人甲”。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路人甲”,从检十余年来,虽然没有经历过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没有经历过审讯室里的斗智斗勇,她在不起眼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岗位上,秉着认真二字,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她所在的接待室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2006年,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

  1994年6月,经招干考试袁建凌从金湖县粮食职工学校调进金湖县检察院工作。时隔十余年,谈起这次工作变动,袁建凌仍然很激动,她说“亲历了那段刻骨铭心的粮食系统转轨改革大潮的冲击和阵痛,我十分在意这份工作,倍加珍惜这一改变我人生轨迹的机会”。进院十来年,不管是在负责档案工作,还是在从事统计工作,亦或是后来的控申工作岗位上,袁建凌执著地用自身行动去诠释这份“在意”。以检察统计工作来说,说起来统计工作不是很难,甚至可谓非常简单,只要足够细心,就能够保证数据准确。但反过来,谁都不得不承认能够十余年保证统计数据及时而没有差错几乎不太可能,原因很简单,这么长时间内,不是一天两天,稍不留心就有差错。然而袁建凌创造了十余年统计报表准确无误的奇迹。对此,江苏淮安市院多年从事和分管控申内勤工作的副处长葛锐曾经说,“金湖袁建凌的报表绝对是免检产品……像她这样多年没有差错的情况,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在金湖县检察院采访时,我听到关于袁建凌的评价中,出现最多的两个词就是“认真、规范”。与袁建凌同一科室的贾树芹说,“袁建凌对工作的投入非一般人所能达到”,她对笔者说起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一次,她想向袁建凌找个东西,而袁建凌可能正在整理举报信件,当贾树芹走到她桌前时,袁建凌连忙随手从桌上拽了一张报纸将摊在办公桌上的信件盖了起来,这个完全出于下意识的“动作”却被老贾看在了眼里……

  就此,笔者曾经当面与袁建凌交流过,“大家都是一个科室的同事,做的又都是同样的事情,何必还要那样(对老贾保密)呢?”

  “(有些事情)不这么认真,对当事人无法交代……再说我是为了工作,时间长了,大家也会习惯或者理解我的……。有了制度就应该坚决执行!我们有些事情解决不好,不是因为没有规定,而是落实上出了问题”。显然,袁建凌办事有自己的原则。

  “这些年来,因太过认真,你被人误解,甚至得罪了不少人,一度被视为‘呆板’和‘迂腐’的异类。对此,你怎么看?动摇过吗?”笔者问袁建凌。

  “有时我也问自己是否有些过分了?有时我也动摇过,但一想到也许我再坚持一下,大家也许就能养成按照工作规范办事的习惯了,我就又坚持下来了。我坚信,为了工作,只要是对事不对人,即使同志对我有误会,也必定是暂时的而决非永远,事实也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现在大家都能理解我当初的做法了。”袁建凌欣慰地说。

  从事控申工作九年来,袁建凌与接访的群众一起痛苦过、一起快乐过、一起困惑过……谈及从事控申工作的体会,袁建凌说“现在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很多,我个人的力量确实有所不及……有时,上访人需要的也许仅仅是一种宣泄和排解”。朴实的话语,显现了袁建凌对来访百姓的拳拳赤诚真情。

  其实,袁建凌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特别是在学习上。1994年进入检察机关时,她的法律知识几乎是空白,为了增强自己的法律素质,她先后参加了法律自考大专和本科段的学习,在考本科的时候,英语成了拦路虎。她先后考了五次,每次离及格线一步之遥。和她一起参加自考的同志不少都另辟新径。但袁建凌倔强的性格里潜藏着一颗好强的心,偏偏依然坚持。在艰苦顽强地坚持了八年后,她终于拿到了自学考试法律本科文凭。现在,她还一直坚持学习,长期的学习也提升了她的工作能力。工作之余,她还认真撰写调研信息文章,她撰写的关于推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的做法还被最高检采用。

  袁建凌认为,懂得生活才会工作。她有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爱人在审计局工作,儿子在县城重点中学读高中,学习成绩优异。她平时还爱好摄影和打乒乓球,常常夫妻俩联袂出现在检察院乒乓球室。在丈夫的影响和带动下,她甚至还学会了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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