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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开考自考小学教育专业(独本)的通知

2006-07-14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自考整专业

    各市(州)教育局,各市(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提高小学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小学教师的学历标准,积极推进小学教师本科化成为我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迫切需要。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上半年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上半年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遴选西北师范大学担任该专业主考学校。

    二、报考对象为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其报名资格由县及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执行全国统一专业考试计划,专业代码为B040112.课程设置采用全国统一课程和省选课程、实践课程相结合。考生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到当地自考办自行报名。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在职小学教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将参加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纳入当地教师教育规划,作为教师在职学习、提高的一种形式,在保证教学的情况下,给予参加自考的教师一定的学习、考试时间,为教师学习、考试提供尽可能的条件和帮助。有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助学辅导,设立辅导点,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辅导。

    五、该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由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组织辅导、考核。同时,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要对各地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辅导进行大力支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好的专家、教师协助辅导,确保教育考试质量。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及有关学校要积极做好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开考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确保报名、辅导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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