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广西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2006-07-27  广西招生考试院

自考整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 (本科段)考试计划

  代码: C030101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课程,不选考本课程的,须加考 3门课程  
4   0226   知识产权法 4  
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6   0249 国际私法  4    
7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8   0263    外国法制史 4      
9    5680   婚姻家庭法   3     
10    0167   劳动法   4   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不考该课程,改考 0258保险 法   
11   0227   公司法   4   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不考该课程,改考 0257票据 法
12   0230   合同法   5   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不考该课程,改考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13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不考该课程,改考 0261 行政法学
  
1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律师(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不考该课程,改考 0169 和 0264中的一门   
15   0169   房地产法   3    两门课程任选一门,但律师(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两门必考  
16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学分 66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17   0257   票据法 3    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改考课程  
18   0258   保险法    3  
19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20    0261    行政法学    5   
21    0229    证据法学    6    不选考外语加考课程  
22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23    5678    金融法    4  

  说明:

  本专业限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报考。

  1、 法学类专业 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必考课程为 15门。其中:

  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 毕业生,必考课程为序号 1 、9、14、15或16、17-20;

  自考律师(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 必考课程为序号 1 、13、15、16;

  其它考 生,必考课程为序号 1 、14、15或16。

  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3门课程(序号1-3),必考课程为12门(序号4、 14、15或16)。

  3、不选考0015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加考3门课程(序号21-23)。

  4、 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

  5、关于新旧课程顶替(以下指考生在报考本专业时所考的课程,报考专科专业时所考的同名课程不能用来顶替):

  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 毕业生报考本专业, 2006年底以前已取得0167劳动法、0227公司法、0230合同法或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单科合格证的,可分别顶替 0258保险 法、 0257 票据 法、 0260 刑事诉讼法学或 0261行政法学;2004 年底以前已取得 0214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单科合格证的,可以顶替 0226知识产权法。

  律师(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 报考本专业, 2006 年底以前已取得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单科合格证的,可以顶替 0169 房地产法或 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一门课程。

  不选考0015英语(二)的考生,2006年底以前已取得0032伦理学、0254海商法或7952国际关系史单科合格证的,可分别顶替 0229证据 法学、 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或5678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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