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湖北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调整

2006-06-15  湖北日报

自考整专业
    内容提要:自学考试为每生每科30 元,自学考试实践课考核费以及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分别为每生100元和400元。

    省物价局昨日宣布,我省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所调整。

    调整后的报名考试费为:英语口语三级考试以及省级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每生每次50元;自学考试实践课考核费以及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分别为每生100元和400元;普通高校“专升本”统考英语每生30元,专业课程考试每生每科50元;全国研究生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分别为每生每科25元和50元,复试每生100元;音乐、美术、体育等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考或联考每生每科25元,由主考学校组织的则为60元;全国成人高考公共和专业综合科目分别为每生每科25元和50元;自学考试为每生每科30 元,已向学生收取了学费的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此费用。

    其他考试报名费调整为:普通高考公共科目和综合科目分别为每生每科25元和50元;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一级至二级每生每级60元(含口试考试费20元),三级至五级每生每级90元(含口试考试费30元);剑桥少儿英语每生每级80元;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每生每模块50元,计算机操作技术考试每生每次80元;计算机等级考试一至三级每生每级80元,四级每生135元;大学英语四、六级每人每次30元;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全国入学联考每生每科80元;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生每科100元。

    省物价局强调,调整后的标准为向考生收取的最终收费标准,各地各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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