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2 新疆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全国考办《关于新编或修订部分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教材的通知》(考委办[2004]138号)中公布的大纲、教材名称,已将《水力学》(2444)变更为《流体力学》,从2006年10月开始,将按照新的大纲、教材组织命题。变更后课程学分不变,课程代码如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3347 流体力学 4.5
5721 流体力学(实践) 0.5
二、为协调正常考试安排、单独申报课程考试安排和商务管理(本科段)、金融管理(本科段)考试安排,从2006年10月起,对高级财务管理(课程代码0159)、会计制度设计(课程代码0162)、国际财务管理(课程代码0208)、市场营销策划(课程代码0184)、商品流通概论(课程代码0185)等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做微调。
三、根据考委办函[2005]109号《关于200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的补充通知,数据库及其应用(课程代码2120)在2006年10月的考试中启用新大纲、教材。
四、为了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在提高自学应考者人文素养、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中的作用,全国考办(考委办函[2006]25号)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大学语文》课程将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大学语文》(专)(0010,4学分)和《大学语文》(本)(0011,6学分)合并为《大学语文》(4729,4学分)。各专业原设置的《大学语文》(专)和《大学语文》(本)课程,一律调整为《大学语文》(4729,4学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设置中,原则上均应设置《大学语文》(4729,4学分)课程。
《大学语文》(4729,4学分)课程将于2007年4月正式开考。届时,原《大学语文》(专)课程和《大学语文》(本)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
五、为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的作用,更合理地体现该课程的培养目标,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06]32号)精神和全国考委数学组的意见,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及学分进行调整。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高等数学》(二)(00021,9学分)调整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5学分)、《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4学分),原设置《高等数学》(二)课程的专业一律据此进行相应调整。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5学分)、《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4学分)等2门课程将于2007年4月正式开考,使用的大纲和教材将和2007年其它课程教材同时公布。届时,原《高等数学》(二)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
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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