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1 北京考试报
内容提要:2007年4月,由《高等数学》(二)分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线性代数》的两门课程将正式开考,原《高等数学》(二)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 |
在现有课程体系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高等数学》(二)为一门课程9学分,明年4月调整后,该课程将分为两门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学分)和《线性代数》(经管类)(4学分),总学分不变。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中涉及《高等数学》(二)课程的专业将统一调整。
2007年4月,由《高等数学》(二)分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线性代数》的两门课程将正式开考,原《高等数学》(二)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
据了解,考生已考过的《高等数学》(二)合格成绩届时可替代《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学分)和《线性代数》(经管类)(4学分)2门课程。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是根据全国考委数学组和全国考办的决定进行这一调整的。《高等数学》(二)一分为二,目的是为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的作用,更合理地体现该课程的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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