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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调整高等数学课程设置及学分

2006-04-28  中国教育报

自考整专业

    为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的作用,合理体现该课程的培养目标,北京对《高等数学》课程设置及学分进行调整。

    一、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高等数学》(二)(00021,9学分)调整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5学分)、《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4学分),原设置《高等数学》(二)课程的专业一律据此进行相应调整。

    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5学分)、《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4学分)等2门课程将于2007年4月正式开考,使用的大纲和教材将和2007年其他课程教材同时公布。届时,原《高等数学》(二)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

    三、凡报名注册后考过的《高等数学》(二)合格成绩,均可替代《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5学分)、《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4学分)2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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