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全国考办领导访谈:自考教材及免考相关问题解答

2006-03-01 00:00    自考365

  2006年4月考试在即, 自考365网站联合新浪教育中国教育在线邀请长期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全国自考办综合部 刘粤平 主任于2006年02月28日16:30-17:30作客自考大讲堂新浪嘉宾聊天室,结合2006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解答广大考生在自考政策中的问题,并就考生关心的统招生与自考生优劣辩论等问题现场回答考生提问。

全国自考办综合处 刘粤平 主任

    主持人:以前大学英语四级的证书可以顶替自考英语二课程,但目前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改成了只有成绩没有证书,这种成绩可以顶替自考公共英语二的课程吗?

    刘粤平:首先请大家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是针对高等院校的在校生设置的英语考试。

    这两年教育部对大学四、六级考试的效用作出了一些政策调整。其实,教育部考试中心已经面向社会需求推出了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三级笔试成绩是可以免考自考英语(二)课程的,这个考试就是面向社会, PETS证书,同样可以满足社会考生对英语学习或者认证考试的需求。

    主持人:自考的教材2006年有58门课程的版本变更了,请问刘主任自考教材的变更有没有固定的年限,比如五年一更换?

    刘粤平:自考教材的变更不存在年限这一说,教材的调整和变更首先取决于这一学科,学科的内容有没有发展,国家有没有法律法规变化。教材频繁变更会增加考生的负担。

    主持人:现在很多高校的学分自考都互认了,有一些免考的政策吗?

    刘粤平:自学考试有专门的课程免考规定。原则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只要他所学的专业中的课程与自学考试相同,要求高于自学考试的,到自学考试都可以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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