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自考也是成才路:两个平凡人的英雄故事

2006-02-15 00:00    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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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便负载着历史赋予的多项使命并深受社会欢迎。为被 "文革"耽误的一代人开通了学历补偿的渠道;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和社会成员终身教育搭建了便捷平台;为没有机会进入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高中生开辟了入学门路;为已经或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员提供了更高更多的深造机会;为社会成员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提高专业技能提供了广阔天地。

    正是这样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造就了成千上万的企业家、技术骨干、人民公仆;在这所大学里,有多少自考生奋发向上,自强不息,他们与命运抗争,靠知识改变自己命运的奋斗精神,深深地激励着我们身边的许多人。如今,"自考人"已经成为一种勤奋好学、追求上进的强者的代称,更多的人把有过自考经历,看成是人生的财富和成才的奠基工程。

    职场竞争中凸显实力——袁媛

    "当一名优秀的法官是我长期以来的梦想。所以填报志愿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司法学校,选择了法律专业。"

    1996年,袁媛考入了天津市司法学校。后来她发现,中专知识远远满足不了学习法律的愿望,也远远不够当一个法官的资格。天真的她第一次感到了生活的沉重和人生的痛苦,对未能读高中,不能走进大学的校园耿耿于怀。

    1997年袁媛在学校的安排和鼓励下,报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课程,在拿到第一本教材的时候,她在扉页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尽吾志而力不达,无悔矣!"她告诉自己,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用更多的知识武装自己,用更短的时间通过所有的课程。三年寒窗苦读,她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全部课程考试,取得大专毕业证书。紧接着袁媛又报考了法律专业本科,经过两年的努力,于 2003年 4月以"优"的成绩通过了法律毕业论文答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圆了她向往已久的"大学梦". 2002年 3月,袁媛参加首届国家司法考试,以天津市第三名的成绩取得了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有了这些资历后,袁媛顺理成章地成为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现在她终于如愿以偿,成为天津市河东法院一名预备法官。在现在持有法律本科学历证书的人都进不了法院的情况下,一个司法学校毕业的中专学生,居然圆了法官梦,这不能不说是自考创造的奇迹。

    自考为我增加职业竞争力——王旭伶

    王旭伶是天津市宝坻区一名农业技术员,上世纪 80年代中专毕业后,一直做农业技术工作。 90年代以后,先是农业结构调整,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波接一波的农村改革浪潮,使身处变革激流中的农技人员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王旭伶原来中专的那点文化和技术底子捉襟见肘,越来越难以满足生产技术的需求。当一场历史性、社会性的变革到来时,把许多王旭伶这样的技术员淘汰掉了,而新一代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技术人才一批一批地走过来。

    怎么办?正应了哈姆雷特的那句话:问题是生,还是死? 1996年,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了农业推广专业,王旭伶得知后立即意识到,这是更后一线希望了,能不能抓住机会只有看自己了。

    当把一个问题提到"生死"的高度,奇迹就会产生,像古语说的"置之死地而后生". 1999年,王旭伶取得了农业推广自考专业大专学历后,参加了天津师范大学举办的在职研究生课程班,专攻"政治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2001年结业之后,参加了计算机和外语培训学习, 2003年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以优异的成绩被天津农学院录取,进入园艺专业本科班学习。

    "自考增加了职业竞争力,使我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很多自考课程应用性强,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适应地方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如农业推广心理基础、农产品加工等,我就一边努力学习理论原理,一边加强实践应用,在应用中提高。我利用所学的农业经济与管理、农业政策与法规、农业推广项目管理与评估等课程的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使我的知识储备和工作能力一步步得到提高。"

    自考,让王旭伶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他参与了多项部、市级农业科研推广项目并获得奖励,被天津市总工会评为"九五"立功先进个人,被市人事局、市农委授予天津市农村优秀人才称号。 2001年,王旭伶走马上任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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