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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学考试金融专业考试计划(专科、本科)

2006-01-18  云南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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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自学考试金融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专业代码:A103)

序号  新计划课程名称 (2002年始)  学分  序号  现行计划课程名称  学分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1  中国革命史  4 
2  英语(二)  14  2  英语(二)  14 
3  高等数学(二)  9  3  高等数学(二)  9 
4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4  4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4 
5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5  5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5 
6  管理学原理  6  6  管理学原理  6 
7  财务管理学  6  7  财务管理学  6 
8  国际金融  6  8  国际金融  5 
9  金融市场学  4  9  证券投资学  4 
10  银行会计学  5       
11  市场营销学  5  10  市场营销学  5 
12  保险学原理  5       
13  银行管理学  6  11  银行管理学  6 
14  国际信贷  4  12  国际信贷  4 
15  金融法  4  13  金融法规  5 
16  专业综合课考试    14  专业综合课考试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   

    说明: (1) 因种种原因不愿参加英语考试者可以申请免试英语课程。免试者须增考本科计划的13-15三门课程,学分累计达成14学分,但考生毕业不授予学位。 (2) 本科段毕业必须通过毕业考核。毕业考核采取专业综合考试和撰写毕业论文两种方式,由考生任选一种。采用撰写毕业论文的考核方式时,应考者需通过论文答辩。 专业课综合考试即是把考生在专科段和本科段所在学过的主要专业结合起来,加以综合运用的考核。形式是在以往考试基础上,增加实际的业务案例、焦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以考核考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提高考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理论、业务、政策水平。 凡专科毕业后取得独立本科段所规定的12-15门课程合格成绩,并通过毕业考核,学分累计达71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由主考学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5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 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院校毕业证的专科毕业生均可报考金融专业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并执行以下分类规定: (1) 金融专业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接考本专业本科段。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专业专科毕业生在本科段中通过了银行会计学课程成绩的,须加考本专业的企业会计学课程。 (2) 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货币银行学,财政学,银行信贷管理学三门课程。 (3) 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基础会计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银行信贷管理学五门课程。 以上各类加考课程均不能申请免考。 毕业考核请与财贸学院自修大学(昆瑞路202号)联系。 联系电话:0871-5511217 陈芳老师

    云南省自学考试金融专科专业考试计划(专业代码:B103)

序号  新计划课程名称(2002年始)  学分  序号  现行计划课程名称  学分 
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1  哲学  4 
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2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8 
5  高等数学(一)  6  3  高等数学(一)  6 
6  大学语文(专)  4  4  大学语文  6 
7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5  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  4 
8  基础会计学  5  6  基础会计学  5 
9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7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10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8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6 
11  货币银行学  6  9  货币银行  8 
12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5  10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6 
13  银行信贷管理学  6  11  银行信贷管理学  6 
14  财政学  4  12  宏观经济管理学  5 
15  企业会计学  6  13  银行会计学  6 
16  中央银行概论  5       
17  证券投资与管理  5       

    说明: 公共政治课的顶替按云招办[1999]第35号《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设置进行改革及实施的通知》规定执行。以上课程对应相抵,一门顶替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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