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0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我省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工作于12月31日顺利结束。此次全省共有8855名考生申请毕业,7890名考生通过毕业审定,其中879名考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7011名考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工作每年安排两次,分别在6月和12月。2013年全省共有16330名考生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其中1959名考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14371名考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目前我省已建立起国内完善的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工作实现了网络化管理。首先,考生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其次,省自考办对考生电子信息进行比对并在网上发布电子比对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到市自考办申请复议;最后由省自考办会同主考学校、市自考办三方联合审定,整个审定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则的原则进行。
目前此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正在上报注册中,预计毕业证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2月下旬,考生领取地点为:各市自考办或市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考生应及时领取并妥善保存好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的不予补办原件,但可携带有关证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补办毕业证明书或毕业生成绩证明。
考生或用人单位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ste.net.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查询,也可以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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