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如何管理?

2018-10-09 14:48    

  1.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机构如何设置?
  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自考委”)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自考办”)。
  2.自学考试如何管理?
  答: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考生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自治区自考办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广西区内的一个考生只能办理一个准考证,一个准考证可以在区内任何地方选择考点参加考试,一个准考证可以同时报考多个专业。需要转专业的,可登录“广西自考网上系统”—“考生信息修改”,自行修改专业信息。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至外省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什么是自学考试主考高校?
  答: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主考高校由自治区自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高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自治区自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盖章,办理自治区自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