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制定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实施
第一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法制 中国古代:中国的法律传统有其自身的特点,如以儒家思想作为法律的指导思想,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以和谐作为法律的核心目标等。
中国近代:在固有法制的基础上变法修律,开始了法制现代化的历程。
中国当代:多次修宪,并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法治【简答、论述】
法治既是指一种治国方略、社会调控方式,又是指一种依法办事而形成的法律秩序,还是指一种法律价值、法律精神,一种社会理想。法治强调通过法律对权力进行控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法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同时,我国需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