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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自考房地产法考点: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

2021-12-02 13:51    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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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自考备考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更加顺利、高效地备考,自考365给大家整理了2022年4月自考《房地产法》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好好掌握。

2022年4月自考房地产法考点: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

动产和不动产是民法上对物的基本划分。

具体地说:

(1)生效要件不同

不动产:不可移动,或者移动会损害其他用途和价值的物。

不动产一般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必须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才能生效。

动产,一般以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

(2)权利类型不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以不动产为限;

质权、留置权则以动产为限。

(3)诉讼管辖不同 

不动产发生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动产发生的纠纷,管辖比较灵活。

(4)在涉外物权法律关系中的准据法不同

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国)的法律; 动产,没有这种强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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